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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茶 小資族

保險業務員建議我不要告知健康狀況

我眼壓較高 定期有追蹤檢察跟點降眼壓藥 但我的保險業務員建議我這種小事不需要告知 否則很麻煩 但萬一我有用到醫療險或是失能險 會不會不理賠?
共 8 則留言
最佳留言
保險老爹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南市
通常 2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烏龍茶 您好
先討論告知是否理賠

第 127 條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
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眼壓過高該項原因造成,往後要申請理賠,調閱病歷自然不理賠。

沒有誠實告知,兩年內調閱病歷
1.眼壓高相關病歷,解除契約
2.非眼壓相關病歷,不一定解除契約,這就要看業務的能力而定。

沒誠實告知,超過兩年調閱病歷
1.眼壓高相關病歷:拒賠,不能解除契約←也要看業務能否爭取。
2.非眼壓高相關病歷:賠,不能解除契約←也要看業務能否爭取。

9
不滿
留言 1
奇遇
保戶
保險老爹,你的分析很專業耶!能問你更詳細的法規問題嗎?
小鶴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8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保險法64條規定:「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 ... 如要保人未盡其據實說明義務時,則依第2項規定,保險人得行使其契約解除權。

有的業務會說2年內不申請理賠就沒事不會被解除契約,以後再來申請

保險法127 條規範: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2年後保險公司仍能以既往症為由不理賠

所以,只要是符合健康告知事項上所載名的狀況跟疾病,就都告知吧

調病歷、體檢小事,被沒收保費解除契約、拒賠大事啊

不要聽信業務,因為最後被解除契約或是拒賠,都是保戶自己的損失
2
不滿
留言 5
烏龍茶
保戶
他的意思也是兩年後就沒事不會被解約 還有機會申請 但講了可能就直接除外了連申請機會都沒有 結論一樣是不理賠
小鶴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8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不過您要注意,2年內無論甚麼疾病去申請理賠,都會要求調過去所有病歷,一樣跑不掉
個人是認為不要冒這個風險
而且兩年後保險公司一樣可以以保險法127條既往症不賠為由拒賠
如果真的是小事而已,為何不據實以告就好?

不要因為一個僥倖心態,害了以後都沒有爭取應有保障的權益
烏龍茶
保戶
所以就結論來看 是不是有關眼疾的部分不論有沒有告知都不會理賠 差別在有告知的話->做體檢 調病歷 也許被加費或是除外 但其他的疾病可以理賠 沒告知的話->兩年內保單可能會被解除契約 兩年後一樣有關眼疾的部分既往症不賠 但其他的疾病也可以理賠 我的理解對嗎?
小鶴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8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有告知不一定不會理賠,還是要依實際核保結果為主(正常承保跟加費承保會賠眼疾)

但是你不告知,兩年後保險公司知道可以以既往症為由不賠
小鶴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8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總之,有符合健康告知上就告知,尤其是長期需追蹤觀察的

不要嫌麻煩不告知,真的發生風險,結果沒人可以承擔
encorew_06352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中市
通常 11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烏龍茶您好

有定期檢查表示就醫也一段時間了
健康存摺上都有就醫紀錄
請務必「誠實告知」喔

投保時告知後 核保期間配合調閱病歷、體檢
完成上述流程後
保險公司會告知能承保的條件
這樣未來理賠才不會有爭議


不告知躲過兩年是指保單不會被撤銷
然而已在病歷的既往症仍然不會理賠喔

保險商品的重點是透過理賠轉嫁風險
切勿怕麻煩而影響理賠權益 導致因小失大

希望我的經驗有幫助到您

我服務於中部的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 若有討論或投保需求請點選頭像進行一對一的討論與規劃

1
不滿
留言 2
烏龍茶
保戶
"不告知躲過兩年是指保單不會被撤銷 然而已在病歷的既往症仍然不會理賠喔" 但如果核保期間配合調閱病歷、體檢 最後保險公告知能承保的條件是就眼疾的部分除外那不一樣是不理賠嗎
張簡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北市
通常 3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是的,既往病歷是一律不賠哦!
Messi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竹市
通常 1 天內回覆討論區
保險法說的是"已在疾病",並非既往症,兩者是不同的概念
投保前就已經有眼壓高的問題了,將來需要理賠的話,自然就不會賠,跟有沒有告知無關,沒有誠實告知,只是在兩年內會不會被解除契約的問題,如果有告知,應該會除外,沒告知的話,將來調閱到相關病例,一樣不賠
不滿
留言 5
烏龍茶
保戶
兩年內會不會被解除契約的問題
烏龍茶
保戶
兩年內會不會被解除契約的問題
烏龍茶
保戶
兩年內會不會被解除契約的問題 是指如果我兩年內需要理賠(非眼疾) 保險公司調閱我的病例發現未告知 他就會解除契約嗎?
Messi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竹市
通常 1 天內回覆討論區
只能說有可能會被解除契約,如果該項疾病,該告知不告知,影響到保險公司的錯誤估計時,就會被解除契約,但實際上還是要看保險公司的做法,也有可能不會解除契約,但會要求填寫除外同意書,當然不同意除外的話,應該就會被解除契約了
Messi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竹市
通常 1 天內回覆討論區
我想這位業務是為了他送件核保方便,才不建議告知的,省麻煩,除非您也不想告知...
不然,可以放生這位業務囉~~
Adele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台南市
通常 8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烏龍茶您好

根據保險法第 127 條規範:「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白話解釋:
投保時,如果身體存有某項疾病還沒痊癒,針對這項疾病的後續治療就不會理賠

因此保險公司會在理賠的時候調閱病歷,
未來若發生眼部的住院手術或是失明,不論是否在两年內或两年以上,只要
被調閱到病歷,而且和投保前的眼壓過高是因果關係而導致的就算是超過2年保險公司也能主張為已在疾病而不理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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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 Liao
Level 5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桃園市
通常 5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我比較想先知道是因為健康檢查發現,還是身體不適去就診?
而就診後在診斷度部分為何種病名?

當然,若因為眼壓過高導致未來併發症保險可以依法不賠,
但屬其他原因造成還是得賠!

但若投保時有符合告知事項而不告知,在除斥其間內是可以主張解約喲
1
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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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三元
Level 3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北市
通常 2 小時內回覆討論區
我眼壓較高 定期有追蹤檢察跟點降眼壓藥 但我的保險業務員建議我這種小事不需要告知

因為他擔心 失能險無法過。

補告知吧,除非保險公司,不想調你病歷。
不滿
留言
保險經紀人Katerine
Level 4
保險業務員 location 新竹市
通常 2 天內回覆討論區
烏龍茶您好

導致眼壓高的原因有很多,但嚴重可能造成青光眼、視神經萎縮甚至失明等病變
對保險公司來說 它存在的風險就不僅僅只是眼壓高的問題

若定期有追蹤檢查跟點降眼壓藥,還是要誠實告知
讓保險公司針對您的病歷、體檢報告等去評估您自身的狀況
若是狀況穩定有機會批註承保
這樣未來理賠才不會有爭議

切勿為了省麻煩而拿自己未來的權益開玩笑
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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