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第 127 條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依據保險法127條,投保前尚未痊癒的疾病,就是已在疾病,那就不賠了,如果是已經痊癒的病,那就不符已在疾病字面上的意思了,原則上沒什麼問題的,加上將來因為意外而需要申請理賠,通常較少調病例,除非保險公司有疑慮,才會要求調病例的
想請問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痊癒後醫師會在紀錄寫已痊癒嗎?因為當初覺得自己恢復後就沒在去看身心科五年了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有影響之後賠償給付
後來都沒有再去回診嗎?理應要回診,醫生確認痊癒了,才會在紀錄上寫已經痊癒,沒去看,醫生怎麼會知道到底有沒有痊癒呢?
但是時間也蠻久了,過了5年才投保,也不是不會好的病,原則上我覺得問題是不大的,如果將來真的遇到理賠爭議了,您可能就要舉證了